论坛管理 发表于 2007-5-22 09:42:16

公积金:缴交差异的背后

在一些地方不同行业住房公积金的缴交差异比较明显。如统计数字显示,一季度上海住房公积金月缴交水平最高的“金融业”和最低的“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两者相差2.4倍。银行、保险、证券、电力、电信、烟草等细分行业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月均缴交额达676元,高出全市平均缴交水平59%。

  不同行业住房公积金的缴交差异,显示着不同行业在收入水平、支付能力上的悬殊地位,但是,这种悬殊地位的背后又见证着什么呢?换句话说,不同行业住房公积金缴交天壤之别的实质到底是什么?以笔者看,是这些行业本身所拥有的权利差异。

  以“金融业”和“居民服务”为例,表面上看,二者从业人员公积金缴交水平的巨大差异,似乎只是“居民服务”从业人员收入低下,缴交住房公积金(单位缴纳之外的那部分)能力有限的结果,但事实上并非那么简单,其实仍是一个行业间“权利”不平等的问题。“金融业”具有指标性、垄断性、效益依赖性等特点。而“金融业”在国民经济中又处于牵一发而动全身之地位,关系到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有着优化资金配置和调节、反映、监督经济之效能。因此,在事关民生的一些决策权、话语权还是在对市场的操控权等方面,都具有“居民服务”所无法企及的权利。而这些权利,享用起来又都能明显地影响到权利拥有者的经济收入等。

  由此不难看出,行业本身所拥有的权利具有的差异,才是造成“金融业”和“居民服务”住房公积金月缴交水平悬殊的原初根源。同样,电力、电信、烟草等行业跟“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存在的住房公积金缴交水平差异,背后也都涉及到一个行业权利分配失衡的问题。都跟“电”打交道,为什么电力系统一名普通抄表员工,轻轻松松工作年薪可上10万,而电焊工人累得汗流浃背,其收入可能只在抄表员工的三分之一?根本在于所属行业权利本身截然不同。

  再往深里看,“金融”、电力等为首的行业跟“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的权利差距远不止以上,比如因行业社会地位差异引申出来的迁徙权、子女教育权、健康保障权等等,“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都相对处于明显的弱势地位,这方面的例子可谓举不胜举。

  笔者以为,消除行业之间存在已久的差距,从经济层面上,积极对行业领域内所涉企业工资总量进行宏观调控,促使企业工资增长跟经济效益增长以及其他行业工资增速保持合理、和谐关系,加大对工资收入过高行业、企业工资分配调节力度,进而缩小贫富差距,这固然重要,国家也正在这么做。但,从公民权利层面着手,平衡行业与行业之间收入差距背后的权利失衡,这同样重要,甚至还具有决定性作用。(陈光明)
来源:安徽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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