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贪便宜购买"小产权房"
国家发产权证的叫大产权,国家不发产权证的叫小产权。近期,一种实际上没有真正的产权的房子在许多城市“热销”。对此,建设部发布了买房风险提示,特别提醒城市居民不要购买在集体土地上建设的“小产权房”。昨日,合肥市房地产管理部门有关人士也提醒,城市居民不要购买在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据介绍,与北京、上海等地相比,目前合肥楼市发展整体仍属建康,不过,购房者买房过程中仍需多多小心。购买新建商品房时,应事先了解并查阅所购买的房屋是否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自己拟购买的房屋是否在《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所载的房屋幢号范围内。目前这些信息购房者可以在主管部门官方网站上获取。
“尤其重要的是,城市居民不要购买在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据介绍,目前法律法规不允许在集体土地上进行房地产开发,也不允许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向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成员销售。非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购买此类房屋,将无法办理房屋产权登记,合法权益难以得到保护。有些项目允诺办理的“乡产权”、“小产权”,均不符合法律规定,不受法律保护。(方新东、姚张伟)
来源:安徽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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