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坛管理 发表于 2007-7-16 16:04:31

安徽亳州特大青少年犯罪团伙首犯被判死刑

7月15日,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一起43人特大青少年团伙犯罪案,一审以组织卖淫罪、强迫卖淫罪、协助组织卖淫罪、容留卖淫罪、嫖宿幼女罪、强奸罪、抢劫罪、寻衅滋事罪等八项罪名,判处首犯郭洪振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孙靖康等四被告被判处死缓,另有五名被告被判处无期徒刑,其余被告人分别被判处6至20年有期徒刑。

2006年4月,涡阳县城关镇一居民向公安机关报案,反映其年仅13岁的女儿被一名男青年骗到外地强迫卖淫,去向不明。公安机关运用高科技手段迅速锁定该女IP地址,在浙江警方的协助下,将该女解救,并顺藤摸瓜,将该犯罪团伙成员一一抓获。由于案情重大、涉案人员众多,亳州中院在200多名武警战士和公安人员的协助下,于2007年5月22日和5月30日,冒着高温酷暑分两次对该案进行了不公开审理,庭审时间持续五天。


经审理查明,从2004年夏至2006年夏短短两年的时间内,游手好闲、无所事事的无业人员郭洪振、孙靖康等人,纠集社会闲散人员和“两劳”回归人员,长期混迹于涡阳县洗浴中心、溜冰场、歌舞厅、宾馆、网吧等娱乐场所,为非作歹、肆意妄为,疯狂作案56起,以请客吃饭、谈恋爱等名义为诱饵,采取在饮料、啤酒内下麻醉药致被害人昏迷,用酒灌醉被害人或直接使用暴力、胁迫等手段多次对多名女青年实施强奸、轮奸,受害妇女40余人。被害人多为中学生和未成年少女。该团伙还采取胁迫等手段,强迫部分受害人在当地和浙江等地卖淫,并多次进行抢劫、寻衅滋事等犯罪活动,犯罪手段令人发指,触目惊心。


本案43名被告人中,除一名嫖宿幼女和一名容留卖淫的被告人外,其余41人均为青少年,犯罪时年龄最大的20岁,最小的仅有13岁,部分被告人为在校学生。(孙建刑 赵亮 武长鹏)

来源:安徽商报

论坛管理 发表于 2007-7-16 16:09:41

应该都杀了!!!!

夜来香 发表于 2007-7-16 16:19:28

怎么教育的啊?家长都跑哪里去了?他们是不是觉得自己很像黑社会,很能耐啊,
一个个活的不耐烦了,找死!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安徽亳州特大青少年犯罪团伙首犯被判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