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毛 发表于 2006-9-21 14:21:09

设计与施工要分开

设计公司可以和港澳一样叫设计事务所(老板是设计师)

施工公司叫工程有限公司(老板是包工头)

发表于 2006-9-22 00:46:03

以后将会成为一种新 合作形式!也是分工细化的一种表现

Nick 发表于 2006-9-22 11:52:50

最终趋势~~~

传说中经常有国外的设计师为业主设计一套房子时,要跟踪业主生活半年至一年以上才会出方案,

这才叫设计呃

爱喝咖啡的丫头 发表于 2006-9-22 15:48:52

楼上不会打算让设计师“跟踪”生活半年,在设计内房子吧?

呵呵哈哈 发表于 2006-9-24 09:49:21

要是能走到这一步就好了,现在的合肥装饰市场太乱了~

陶华恩 发表于 2006-9-26 10:41:01

一楼的朋友说的对啊,以后可以会走这样的路啊。

guest 发表于 2006-9-26 11:13:17

设计师希望走到这一步.那装饰公司的人怎么想呢?

点点露珠 发表于 2006-9-26 12:52:14

确实是,现在的装饰市场太乱了,价格报的乱七八糟的!哎!该有人出来规范一下了

张翰哲 发表于 2006-9-26 14:48:25

支持楼主的建议

发表于 2006-9-27 12:03:37

分工细化未必不是一件好事!更专业也更规范了啊!

dong268 发表于 2006-9-27 12:44:52

支持楼上的 ̄ ̄看法

guest 发表于 2006-9-29 00:48:00

不知道在合肥开个设计事务所怎么样?我准备组建,有兴趣的网友可以谈谈共同合作。

毛毛 发表于 2006-9-29 00:49:35

刚才忘记登陆了。不知道在合肥开个设计事务所怎么样?我准备组建,有兴趣的网友可以谈谈共同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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