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平方米”闹笑话 取信于民需努力
<p> 对于近日建设部“90平方米”意见稿的先签后撤,人们不禁疑惑:这个叫停过程为何发生,是怎么发生的?是其他部委投诉所致,还是国务院更高一级的部门主动发现?此次现代版“朝令夕改”的来由没法确证。但是,这涉及到一个部委的声誉问题,有关部门着实需要好好总结一下。<p> 这不是建设部第一次如此行事。2006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第二次房地产宏观调控文件。2006年6月,建设部房地产业司司长沈建忠就说,套型建筑面积不等于建筑面积,它和建筑面积大约相差10到15平方米。这就是说,90平方米的套型建筑面积约等于100到105平方米的建筑面积。2006年7月,建设部正式出面澄清,套内建筑面积就是指建筑面积,这与沈建忠理解有些差别。根据165号文件,90平方米套型建筑面积是指单套住房的建筑面积,由套内建筑面积和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组成。
<p> 而这次建设部的征求意见稿所设定的建筑面积恰恰与沈司长所称的100至105平方米几无二致,真是如此巧合。如果一个部委的声誉因类似事件受到损害,那么在现代行政制度下肯定要有人为之负责。在中央如此严厉调控房地产的要求下,建设部两次摆出“乌龙”,确实让人深思。
<p> 按国家规定,建设主管部门具有指导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工作的职责。因此,既能平抑房价,又可以解决中低收入者住房问题的廉租房本应是建设部门关注的重点。但是,现实的情况正如建设部去年所述,多数城市没有提出增加经济适用房的具体措施。去年底,笔者曾询问某地建设主管官员该地方的廉租房制度什么时候建立时,他的回答很直接,称目前不在其考虑范围内。
<p> 再比如,查处开发商的违法违规行为也是建设主管部门的重要职责。但是在当前,除了一些地方的建设部门官员出席各种新楼开盘仪式外,鲜有开发企业被批评的。更有甚者,一些地方的建设主管部门“力挺”开发商的信息屡见不鲜。前不久,新华社播出当某地公布房价成本清单消息后,当地建设主管部门反弹居然还很强烈。
<p> 上述的种种现象表明,与地产商联系密切的一些地方建设部门能否履行好监管职责,让人很是怀疑。当前楼市调控效果不彰,在住宅的市场化运作体系下,金融、国土资源部门的作用也不可忽视。建设部门在协调好与相关部委关系的同时,能否找准自己的定位,履行好自己的监管职责,无疑非常重要。
<p> 新年发生的这起“滑稽剧”免不了让大伙看了番笑话。当下能做的事就是要反思建设部门到底能做什么,该做什么。这些问题不解决,一个站位不准确的部门出一百个澄清解释也无济于事。
<p> 来源:证券时报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