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min 发表于 2011-3-20 03:59:08

合肥城建开发办原副主任涉嫌4宗罪开审 休庭时被追打

合肥市开发办副主任罗以振,涉嫌挪用公款罪、贪污罪、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罪和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罪4宗罪(本报3月17日曾报道)。

    3月18日,该案在巢湖市含山县法院开审。庭审中,“销毁财务证据是否受人指使”成为控辩双方争夺的焦点。在休庭期间,当罗以振被带离法庭时,从旁听席上冲上来“一伙人”对被告人罗以振进行追打,场面一度失控。

    仍辩解 司机烧档案不是故意指使

    据了解,2009年下半年,当合肥市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办公室原副主任罗以振听到合肥市纪委在调查住友公司相关问题的“风声”后,安排其司机张某销毁住友公司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等会计资料。

    张某即按罗以振的授意,于2010年1月将住友公司2007年之前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等应当保存的会计资料约50本带回家中隐匿,之后又于同年2月,在合肥市阜阳路桥西侧的河边将上述会计资料一“烧”了之,让侦查机关掌握不到罗以振涉嫌犯罪的证据。

    据调查,被销毁的会计资料涉及金额690余万元。

    庭审中,罗以振辩称,对于张某销毁财务档案一事,他知道这件事,如果说不知道,那是对法庭说假话。但不是他故意指使的。

    不认罪 “提醒”法官办案要依照《宪法》

    面对公诉机关的指控,他陈述口气“理直气壮”,依然还有“领导味”。他“提醒”法官:办案要依照《宪法》规定,做到两个必须,即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既要有有罪证据,又要有无罪证据。他在最后陈述时表示,他被羁押在含山看守所已有280多天,法庭对他进行调查,他只能尽量配合,但是对检察机关指控自己的4项罪名,他表示不能认同。

    休庭时 被告遭追打、法庭书记员被打

    当审判长宣布庭审中途休庭时,突然从旁听席上冲上来“一伙人”对被告人罗以振进行追打,被告人亲属也上前制止,伴随着哭喊声,双方揪成一团,场面混乱。

    法警一度难以控制局面,法庭书记员在混乱中脸部被打了一巴掌。

    当被告人罗以振被带离法庭时,一位姓侯的女子自称“哥哥当年的死亡与被告人罗以振有很大关系”。鉴于案情复杂,法庭宣布择日宣判。

    本报记者 李远波 文/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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