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烟民牙齿变黄告烟厂 要求赔350元洗牙费
称不知吸烟可使牙齿变黄,一名有着15年烟龄的大学老师将烟厂和销售商家告到宣武区法院,要求这两个单位支付其洗牙费350元,同时向其赔礼道歉。
刘老师在起诉书中说,他从1992年开始长期吸南京牌香烟。由于二被告卷烟厂生产和销售的香烟未在烟盒上注明任何相关的警示性标志,而他本人又非医学专家,因此对于吸烟会导致牙齿变黄一事毫不知情。几年后,由于长期吸烟,他的牙齿开始变得暗黄,严重影响了美观,同时他的身体健康也遭受了严重伤害。由此给他的日常生活和工作带来了很大的困扰,使他在承受精神痛苦的同时,还承受了一定的经济损失。
刘老师据此认为,江苏南京卷烟厂未在商品上注明可能给消费者的牙齿带来不良后果的任何警示性标志,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销售者国华商场应与生产厂家江苏南京卷烟厂对此一同承担责任。宣武法院已经受理了此案,将择日公开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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