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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局断称中国强化地板无“E0”引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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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6-15 16:23:5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近日,就北京市工商局称中国强化复合地板根本无“E0”,强化复合地板“E0”级标识属误导消费者的说法,引发了圣象等国内强化木地板巨头企业的热议。部分业内人士认为:不能因为市场上有的企业做不到“E0”级的产品,就说“E0”产品不合法。企业创新需要国家政策的积极支持。
  一些企业如今在强化复合地板上标称“E0”级,声称甲醛含量为“0”。市工商局就此表示,这种标识同国家相关标准规定不符,属误导消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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