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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开始征收残疾人保障金

2011-8-9 03:31| 发布者: admin| 查看: 614| 评论: 0

摘要: 近日,池州市地税局征管分局全面部署残疾人保障金征管工作,确保圆满完成残保金征收工作。目前,该局已和池州市残疾人联合会共同发放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缴款通知书237份,金额达201万元。   在池州市,凡是市行政区域 ...
近日,池州市地税局征管分局全面部署残疾人保障金征管工作,确保圆满完成残保金征收工作。目前,该局已和池州市残疾人联合会共同发放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缴款通知书237份,金额达201万元。

  在池州市,凡是市行政区域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均应当按本单位在职职工总人数1.5%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未按要求安置残疾人就业的,每少安置一名残疾人,要按该市统计局公布的上年度全市职工年平均工资额征收残保金。安排残疾职工差额不足一人的,按差额比例计算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今年池州市地税局征管分局将严格按照池州市里相关文件要求安排征缴工作,加强与残疾人管理部门的衔接和沟通,深入企业逐户摸底排查,对缴纳单位动态跟踪管理,开通缴费“绿色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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