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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建小产权房被令停工 违法用地要自行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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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30 16:09:1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在郑州利用集体土地违法建房的单位和个人,赶紧停工接受处理吧。7月10日前,如果不自行上报,继续违法建设,郑州市政府就要从严查处了。

  违法用地7月10日前自行报告

  昨日,郑州市政府发布通告称,郑州市的一些城中村及城市周边村庄利用集体土地从事违法建设,严重扰乱了郑州市的土地市场秩序。为此,市政府决定对这种行为进行集中处理。

  通告要求,各类利用集体土地从事违法建设行为的单位及个人立即停止违法用地行为,于7月10日前自行向各区人民政府及国土资源部门报告并接受处理。对于不听劝阻,继续违法建设行为的,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将依法从严查处。

  “小产权房”权益没保障

  “利用集体土地从事违法建设,所产生的买卖行为不受法律保护,由此产生的后果要由买卖双方自行承担。”郑州市国土资源局相关部门负责人提醒市民,不要购买或租赁规划、土地、建设及房管手续不全的房产及其建筑物。

  建设部日前曾公开提醒:城市居民不要购买在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村集体经济组织在本村集体土地上集中建设的住宅楼,只能用于安置本村组织成员,而不能对外出售。非本村组织成员购买这类房屋,将无法办理房屋产权登记。房产商承诺办理的“乡产权”、“小产权”,不受法律保护。

  同时,“小产权”房也不具有房屋的所有、转让、处分、收益等权利,一旦遇到国家征地或拆迁以及出现房产纠纷,购房者将缺少法律支持。

  市民可电话投诉违法用地

  市民购买商品房时,要查阅所购房屋是否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自己准备购买的房屋是否在《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所载的房屋幢号范围内。这些信息,一般可以从房地产管理部门获取。

  购买现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具备营业执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竣工验收备案手续等相关资料。

  市民如果发现有个人或单位利用集体土地从事违法建设活动,可拨打电话0371—68982160向郑州市国土资源局举报。同时,也可向各区人民政府投诉。


来源:河南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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