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晚上,我终于悬梁刺骨,卧薪尝胆地学了一个半小时的习。
我大摇大摆地走进传说中的自修室,挖了个鼻孔,一看表9点半。
紧接着我开始了学习前的准备工作,削了10分钟的铅笔后,我发现我带着自动铅笔,于是我一怒之下把铅笔掰成两段,又发现自动铅笔没有铅儿了,我笑了笑拿出了一只虽然不是十分帅气英俊的油笔在练习本上画了一个小人儿以后,正打算睡觉,突然发现我原来是来学习的。
原来学习跟传说中的一样累,自修室里的蚊子那个多呀,那个肥呀,那个大呀。我把一只我从来没见过的飞虫给逮住了~~陪着它玩了20分钟,终于,它被我玩死了,生命是多么的脆弱,20分钟以前,它还是那样活蹦乱跳,精神抖擞,而现在已变成一具冰冷的尸体陈列在我面前,是谁杀了它,是我吗??不!!不是我!!我绝不接受这个事实,哈哈,还好刚才没有人看到是我干的,我真走运~~
自修室的脚味很浓,就像清华北大的学习气氛一样浓,太浓了,真的,很浓很浓的,以至于我不想再去重复的说到底有多浓,我偷偷的瞟了一眼坐在我旁边的老兄的脚,确切的说是他的一只脚,一只有着浓厚乡土气息的健壮而有力的大脚,在这里,我想主要介绍一下他的脚趾甲,在这些脚指甲中,我想重墨描写一下大拇脚指,晶莹剔透,微微泛紫,狠命的扣在大拇脚趾上,最令人叹为观止的是上面愕然停着一只大头苍蝇,要问这个苍蝇头到底有多大,我已经回忆不起来了,反正没有猪头大,这点我以我项上人头保证。就是这样一只关爱小动物的脚散发出一种令人陶醉以至于昏迷甚至死亡的麝香,我醉了,醉的很深~~~
当我从昏迷中醒来时,已经11点了,11是个什么概念?这意味再过一个小时就是12点了,马上就要到明天了,这是新旧交替的伟大时期。我要赶紧回屋睡觉以迎接明天新的挑战,是的,当我做出这个具有跨时代意义的决定后,我背着书包充实的离开了自修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