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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家装论坛管理细则
查看: 2683|回复: 8

个人论坛要被关闭了,希望大家多光临本坛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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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1 16:58:2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根据《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信息产业部令第33号)》对于“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专项审批及备案”的相关规定,凡提供BBS服务的网站,必须事先到当地主管部门办理网站ICP备案及BBS专项审批备案,否则均属违法经营。请按照信息产业部《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的规定,尽快向您住所所在地省通信管理局提交电子公告服务专项备案材料。
据最新消息个人论坛可能要被关闭!


个人今后已没有开论坛的资格了,目前,BBS专项备案已在北京、上海、广东等省展开试点行动!

据相关资料显示,这次互联网BBS专项备案将在今年9月份整顿完毕,届时,未进行专项备案的BBS将全部强制关闭。基本上可以肯定,中国互联网的“暗黑”时代即将来临!

先请大家看一下广东通信管理局的电话咨询要点记录(广东为第一试点省份):
开BBS具体条件包括: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第十三条规定
2、要是公司法人,且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0万元人民币
3、管理员及版主要备案,包括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地址、电话等,并实行版主责任制
4、应严格按批准的栏目进行,栏目变动要重新审批(比如:原“爱情”栏目审批之后,要改为“情感”栏目就要重新报审)
5、管理员及版主要24小时值班,手机24小时开机,且不能少于2人
6、有可行性研究报告和相关技术方案
7、有必要的场地和设施,包括论坛专用服务器(合租或虚拟空间想都别想)
8、最近三年内未发生过重大违法行为
9、所有论坛会员必须实名登记,拒不登记的管理员必须强封ID
10、用户贴文上网实行先审后发,未经审查不能直接上网公开
大家可对照一下,你的论坛还有生存的可能吗?

最新消息:
1、广东公安局通知,广东省没有电子公告牌备案号的论坛立即自行关闭,如果没有关闭的话,被公安局查出,将直接扣留服务器,严重的话要人到公安局处理。
2、万网发出公告,已将没有BBS备案号的论坛全部关闭。
3、继第一批试点省份之后,江苏已被列入第二批名单,预计在10月份之后开始强制执行。

互助吧将何去何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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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1 17:16:29 | 显示全部楼层
汗.....个人论坛还要备案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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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8-2 08:52:27 | 显示全部楼层
BBS专项审批备案,个人这个几乎不可能通过 [s: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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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4 17:23:29 | 显示全部楼层
[s: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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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5 15:12:40 | 显示全部楼层
[s:30] 要求太苛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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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9-16 10:20:24 | 显示全部楼层
人权在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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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9-16 17:47:47 | 显示全部楼层
关键是现在是不跟你讲人权,只讲法权 [s: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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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0-11 16:51:20 | 显示全部楼层
晕倒.太厉害了吧.我的现在还在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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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10-12 18:08:28 | 显示全部楼层
急什么,还没到你呢,快了,说不定哪天突然关闭了。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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