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惨!!龙虾大王“阿胖”被砍十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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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6-13 15:59:18 | 显示全部楼层

惨!!龙虾大王“阿胖”被砍十刀!!

:shock:  :x
华灯璀璨的夜晚,几十名顾客正坐在酒店内兴高采烈地观看世界杯激战。两辆黑色轿车悄然停在了酒店门外,轿车的前后车牌均被毛巾遮盖。霎时,12名男子走出轿车,个个手上拎着1米来长的大砍刀,直奔酒店而去。在众目睽睽之下,12名男子对酒店经营者大砍出手,短短3分钟后伤者倒在血泊之中,行凶者乘坐轿车扬长而去。这不是港台黑帮电影中的片段,而是今日凌晨3:40,发生在我市宁国南路龙虾一条街上的一起严重暴力伤人事件。

凌晨4时,记者闻讯后立即赶到位于宁国南路龙虾一条街上的“阿胖龙虾”事发现场,店铺内众多设施已被歹徒打砸破坏,大厅吧台、门柱、玻璃上留下不少砍刀的砍痕,地面上残留一大摊的血迹。“从来就没见过这么凶残的人!”现场目击者惊魂未定地向记者介绍,凌晨零时左右,一群顾客在“阿胖龙虾”酒店内酒后闹事,先是在店内打砸物品,随后又打伤了服务员,与酒店方发生摩擦。虽然被旁人劝解开来,这群人仍气势汹汹地扬言要继续报复。凌晨3:40,“阿胖龙虾”酒店经理、合肥龙虾大王之一的张劲正与人在店门外商谈即将召开的第五届合肥龙虾节事宜,一伙手持砍刀的行凶者突然出现在面前,凶残地砍向张劲,在众人一片错愕的目光中,歹徒一路从店门外砍到了店内。随后,12名行凶者不慌不乱地乘坐轿车离去。

事发后,张劲被紧急送往省立医院抢救。经检查发现,伤者共被砍10刀,其中头部4刀,双臂、腹部、背部、大腿等处也被砍伤,刀刀伤口深达肌腱,最长的达20厘米。经过四五个小时的紧张抢救,至上午10时伤者仍然没有脱离生命危险。主治医生指出张劲将可能导致重伤残。

今日凌晨发生的这起严重暴力伤人事件,不仅震惊了众多现场市民,更激怒了宁国南路龙虾一条街上的众多龙虾经营户。“2005年合肥全市大建设大发展,我们十几户龙虾经营者响应政府号召,主动搬到宁国南路重新创业。大家群策群力,新龙虾街的经营逐步有所起色,但混乱不堪的治安状况让我们心惊胆战、不胜其扰。几乎每天都有这样那样的闹事者在各家店内与顾客发生摩擦,白吃白喝、酒后闹事、打砸店铺、伤害服务员的事件时有发生,其中更不乏一些长期闹事、带有黑恶势力的团伙。仅事发的‘阿胖龙虾’,今年以来遭遇的类似事件就多达十余起。”

新闻点 3:40 宁国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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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6-13 21:00:54 | 显示全部楼层
知道为什么吗?
因为他家生意最好!
是所以的龙虾经营户联合的第一次摩擦罢了!
你们看如果以后谁的生意太好还要出现第二个张劲!
还有合肥就是这样做生意不但明着要给政府缴保护费暗地里还要给穿制服的政府工作人员送礼,还有就是他们的拜把子黑势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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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06-6-14 08:52:12
[quote:92b129ce24="zch"]知道为什么吗?
因为他家生意最好!
是所以的龙虾经营户联合的第一次摩擦罢了!
你们看如果以后谁的生意太好还要出现第二个张劲!
还有合肥就是这样做生意不但明着要给政府缴保护费暗地里还要给穿制服的政府工作人员送礼,还有就是他们的拜把子黑势力!!![/quote:92b129ce24]

红红的龙虾,蕴藏着黑色暗流。以前只听说黑势力抢工程而发生恶性事件,想不到现在延伸到卖龙虾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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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6-15 21:59:10 | 显示全部楼层
黑势力已经渗透到社会、政府的每个角落!
就像沈阳某缉毒队长、公安局长为贩毒分子提供保护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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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6-28 09:53:13 | 显示全部楼层
社会的阴暗面太多,我们阳光下的活着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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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6-30 16:29:13 | 显示全部楼层
13昼夜侦破“阿胖龙虾店案”犯罪嫌疑人悉数落网

昨天上午,合肥市公安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合肥市“2006.6.13”“阿胖”龙虾店经理张某被故意伤害案历时13昼夜成功告破,主要犯罪嫌疑人许某某、阎某、陈某某等人已被警方刑事拘留。同时专案组在侦查期间,还抓获网上逃犯两名,带破另外两起故意伤害案件。

  龙虾店经理张某店门口被砍


  2006年6月13日凌晨3时许,合肥市公安局110报警服务台接到群众报警称,位于合肥市宁国南路龙虾一条街上的“阿胖”龙虾店经理张某,在自己的龙虾店门口被十余人用刀砍伤。接到报警后,110指挥中心迅速指令:街面一级巡控民警、包河公安分局刑警大队、辖区派出所民警及120立即奔赴案发现场,抢救伤员,展开调查了解,同时,紧急调集案发周边地区的巡控民警进行现场搜捕、堵截……

  民警通过深入细致地调查走访得知:案发时,一伙人分乘一辆普通桑塔纳轿车和一辆桑塔纳2000型轿车,两辆轿车的车牌号码均用毛巾遮挡,到达“阿胖”龙虾店门口,除两辆车的驾驶员外,其余人手持砍刀,纷纷下车,将正坐在“阿胖”龙虾店门口的张某砍倒在地,并对龙虾店进行打砸。

  正值合肥市龙虾节即将举行之际,这伙人公然在闹市街头持刀行凶砍人,气焰极其嚣张。案件发生后,省委常委、市委书记孙金龙及相关领导当即做出重要批示,要求我市公安机关尽快破案,以保证龙虾节的顺利举行和净化合肥市的投资环境。

  “6·13”专案组当晚成立


  案发当晚,合肥市公安局党委决定:由包河公安分局迅速从该分局刑警大队、责任区刑警二队、常青派出所、义兴派出所抽调精干力量,成立“6·13”专案组。

  通过连续几昼夜的缜密侦查,专案组获悉,2006年6月12日晚,陈某等人在“阿胖”龙虾店吃饭时,与“阿胖”龙虾店的服务员发生纠纷,后升格为打斗,在打斗中,陈某被“阿胖”龙虾店张某等人打伤。此时,陈某的妻子朱某便打电话告诉了许某某?男,27岁,家住合肥市包河区义兴镇葛大店?。随后许某某、葛某某(男,32岁,家住合肥市包河区义兴镇葛大店)等人便乘车来到“阿胖”龙虾店,但当时没有能找到张某。于是,许某某便将陈某送回了家,然后又分别打电话给阎某(男,27岁,家住合肥市庐阳区沿河路)和陈某某(男,20岁,家住肥东县王城乡),让二人帮忙找人,准备对张某实施报复,这样便发生了“6·13”的惨案。

  历时13昼夜成功破案


  2006年6月16日晚11时许,在合肥市公安局相关部门的大力配合下,犯罪嫌疑人葛某某被专案组抓获。经过对葛某某的突审,葛交待了6月12日晚11时,许某某在得知陈某被打后,曾带自己来到“阿胖”龙虾店找张某,但没有找到,由于葛某某是负案在逃人员,便对许某称自己不方便帮许某某打架。“2006.6.13”故意伤害案实为许某某等人所为。

  6月19日、20日,犯罪嫌疑人阎某、陈某某先后落网。两人均交待了6月13日凌晨许某某打电话让他找人帮忙打架的事实。之后,阎某便打电话叫了网友“伟伟”等四人,陈某某叫了“二宝”等人分别乘坐两辆桑塔纳轿车来到云岭宾馆与许某某集合。许某某遂将车牌蒙住,并分发给每人一把砍刀,然后众人于凌晨3时许前往“阿胖”龙虾店并在龙虾店门口将张某砍伤。案发之后,许某某通过新闻媒体了解到事态的严重性,打电话通知其他同伙分头逃窜。6月26日晚,专案组又在合肥市濉溪路荣事达边的某小区将犯罪嫌疑人许某某及另一名犯罪嫌疑人张某抓获。许某某等人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至此,“2006.6.13”故意伤害案历时13昼夜成功告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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