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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课堂上殴打学生 将其从四楼扔下致死(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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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0-9 09:53:2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受害女生


案发现场



案发现场


  9月24日,央视《中国法治报道》播出《野蛮教师当堂施暴 被打学生坠楼身亡》,以下是节目实录:

  主持人:教育部门一直严令教师打骂学生。然而,9月20日下午,湖南省永州市第十二中竟发生了令人发指的一幕,该校的一位历史教师,不仅在课堂上用钢筋殴打学生,还亲手把被打得学生从四楼扔了下去!请看本栏目记者从事件发回的独家报道。

  标题:野蛮教师当堂施暴 被打学生坠楼身亡

  解说:正在当地采访的记者在听到消息后立刻赶往现场,一到永州市第十二中学的门口,记者就遇到了正要离开的事件调查小组的成员。

  同期:记者:请问事实没有问题吧?

  事件调查小组成员 永州市冷水滩区司法局副局长 廖永健:没问题。

  记者:就是老师打死学生这一点没有问题?

  事件调查小组成员 永州市冷水滩区司法局副局长 廖永健 :(点头)

  解说:记者随后在永州十二中门口的空地上看到了临时搭建的灵棚。灵棚的旁边放着遇害学生在事发时穿着的衣服,上面布满了斑斑血迹。放在一起的还有学生遇害时被打掉的牙齿以及尸体解剖后留下的头发。望着这些令人难以接受的遗物,死者家属痛哭不已。据了解,遇害的女生名叫章耀尹,今年只有11岁,伤害章耀尹致死的是班上教历史的男老师,名叫李恒毅,今年28岁。9月20日事情发生时,章耀尹正在上当天下午的第一节课历史课。事件发生后,永州十二中已经暂时全面停课,在死者家属的带领下,记者找到了当时事发的现场,并且设法找到了一名当时在课堂上目睹了全过程的学生。

  同期: 记者:你当时坐在哪儿?

  目击者;我当时坐第六排。 记者:章耀尹当时坐在哪儿?

  目击者;她坐在第一排。 记者;你当时看到什么了?

  目击者:当时老师拿她的头往桌子上使劲撞,撞了五六下,又往桌子后面撞了五六下,然后她倒在地上,老师又用脚踩她的头,踩了两三脚,然后从裤子口袋里掏出一根这么长的钢筋使劲打她。
目击者;我当时坐第六排。 记者:章耀尹当时坐在哪儿?

  目击者;她坐在第一排。 记者;你当时看到什么了?

  目击者:当时老师拿她的头往桌子上使劲撞,撞了五六下,又往桌子后面撞了五六下,然后她倒在地上,老师又用脚踩她的头,踩了两三脚,然后从裤子口袋里掏出一根这么长的钢筋使劲打她。

  目击者;我当时坐第六排。 记者:章耀尹当时坐在哪儿?

  目击者;她坐在第一排。 记者;你当时看到什么了?

  目击者:当时老师拿她的头往桌子上使劲撞,撞了五六下,又往桌子后面撞了五六下,然后她倒在地上,老师又用脚踩她的头,踩了两三脚,然后从裤子口袋里掏出一根这么长的钢筋使劲打她。

  同期:记者:后来呢? 目击者:她后来被打的不动了。老师把她抱起来,说了一句送医务室,然后走到窗子边,打开窗户,把她丢下去了。

  记者:就当着全班同学的面就把她扔下去了??

  目击者;恩。

  解说:记者在现场看到,从章耀尹的座位到窗台一路上都是血迹,而当时章耀尹所在的教室是在四楼,从窗户望下去,现场触目惊心。

  同期:记者:整个过程中章耀尹也没有说什么吗?也没有求饶,说老师你别打了之类的么?

  目击者;没有。记者:后来又发生了什么?

  目击者:全班同学就都从后门跑了出去,女生大部分都哭了。那个老师就走了。

  解说:班里的学生被老师的行为吓的魂飞魄散,全部跑出教室,事情很快惊动了学校。学校一边把班里学生聚集起来开会稳定情绪,一方面通知上级单位以及家长。章耀尹的母亲是最早到达现场的,但是她最初也不知道发生了什么,直到她看到一口棺材。

  同期:遇难女生章耀尹的母亲:我的小孩送到这里来是受教育的,怎么就被老师给活活打死了,还从楼上摔下来!我本来做好了饭等她回家吃的,可是她现在在棺材里了,再也不能吃了。

  解说:据章耀尹的家人介绍,章耀尹平时老实听话,很受家里人的疼爱。现在发生这样的惨案,家人表示无法接受。死者家属在悲伤和愤怒的同时,始终弄不明白为什么会发生这样的事情。更让他们不能接受的是,学生的班主任和学校的主要领导始终没有出面。由于该老师此前并没有精神疾病的现象,于是种种猜测开始在附近流传,其中关于这名历史老师平时就爱打学生以及这名老师和章耀尹有矛盾的说法流传最多。

  同期:记者:你平时见过这个老师打人么?

  目击者:没有。记者:他们两人平时有什么矛盾么?目击者:不知道。

  解说:具有讽刺意味的是,在章耀尹生前就读的学校里记者看到,学校里处处悬挂着素质教育的标语,宣传拦里还宣传着“生命只有一次”,可是章耀尹的生命却在这里消逝。由于情节恶劣,手段残忍,因此这一事件在学校周围激起了极大的民愤,消息在永州地区也流传的很快,许多附近的居民自发的聚集在灵棚周围,支持遇害女生的家人讨还公道。

  [预告字幕:流浪儿童被逼行乞 深圳警方突击解救]

  记者在永州市冷水滩区教育局以及冷水滩区公安局了解到,伤害章耀尹致死的老师李恒毅事后已经被公安机关拘留。永州市冷水滩区政府也已经组成了专门的调查处理小组,他们表示将会尽快把调查处理的结果通知给家属,并向社会公布。

  主持人:对湖南永州这起恶劣的教师致死学生事件的处理结果,本栏目将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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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0-17 22:13:40 | 显示全部楼层
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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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0-18 11:07:27 | 显示全部楼层

教师课堂上殴打学生 精神病老师摔死学生续:杀人教师不被追究刑责

[提要] 湖南永州第十二中学的教师李恒毅,在课堂上用钢筋殴打学生,还亲手把被打学生从四楼扔下去致其摔死。此后司法鉴定结果显示其确实患有精神病。为此,公安机关将不再追究其刑事责任。这起耸人听闻的伤害学生致死案就这样收场?精神病人杀人到底该如何担责?

  

   受害女生

   鉴定结果:杀人教师确是精神分裂

   湖南永州老师李恒毅摔死学生案鉴定结果昨公布 公安机关将不再追究其刑事责任

   新闻回放

   9月20日,湖南省永州市第十二中28岁的历史教师李恒毅,不仅在课堂上用钢筋殴打学生,还亲手把被打的学生,年仅11岁的章耀尹从四楼扔下身亡。事发后,遇害女生家属向学校提出赔偿50万元,学校和有关方面没有答应。双方僵持到9月23日晚上,家长无奈接受20万元赔偿。

   对李恒毅是否有精神病一说,一开始12中黄校长否认,后来才承认其有精神病史。

   湖南永州12中教师殴打初一女生并从四楼扔死该生事件8日有了重大进展:肇事教师李恒毅的司法鉴定结果显示其确实患有精神病。为此,公安机关将不再追究李恒毅的刑事责任。

   公安机关:将送李恒毅强制治疗

   8日,记者从为李恒毅进行司法鉴定的湖南省脑科医院芙蓉司法鉴定中心获悉,李恒毅的精神病司法鉴定结果为精神分裂症。同时,作案时李恒毅属于发病期,尚不能辨认和控制自己的行为。鉴定书指出,李恒毅作案时没有刑事责任能力,建议对他进行长期监护治疗。

   永州市公安局冷水滩分局的有关负责人昨日也向记者表示,昨日他们收到了湖南省芙蓉司法鉴定中心的司法鉴定书后,立即将该鉴定结果通知了李恒毅的父母和受害者家属,并向冷水滩区政府作了汇报。“正在考虑对他解除强制措施。”

   该负责人说,由于鉴定结果李恒毅是精神病人,没有刑事责任能力。根据法律规定,精神病人在发病期间作案不负刑事责任,因此,李恒毅的故意杀人罪将由于其不具有刑事责任能力而免于追究。不过,公安机关将强制送他到怀化的精神病院进行治疗。

   受害女生家属:希望追究学校责任

   8日,李恒毅的父亲李志国在电话里向记者表示,儿子保住了一条命,他们会积极配合政府送儿子强制治疗,所需2万元,借也要凑给孩子治病,“既是为家里也是为社会。”

   对于鉴定出李恒毅是精神病的结果,章耀尹的母亲并不感到意外。“学校为什么会让一个精神病人来当老师呢,谁还我女儿的公道呢?”她希望有关部门能追究学校的责任。

   鉴定结论:李恒毅是典型精神分裂

   湖南省芙蓉司法鉴定中心主任何克应接受记者采访时介绍,9月27日,该中心接受湖南省永州市公安局冷水滩分局的委托,对李恒毅是否有精神障碍,作案时是否有刑事责任能力进行了鉴定。“鉴定是严格按照我国司法鉴定的通用程序进行的。”何克应说,李恒毅是非常典型的精神分裂症病人,这个结论来自专家组根据三方面情况会商后做出的诊断:一是公安局提供的李的病史材料;二是对李恒毅进行了体格检查、神经系统检查和精神状况检查;三是,对李进行了必要的实验室检查和必要的测试。

   专家说法

   精神病人杀人 如何担责?

   四川大学法学院副教授伍长康称,根据我国刑法,公民承担刑事责任的前提是犯罪时有辨认和控制能力。

   “就是知道自己在干什么,同时能控制自己的行为。”伍长康说,丧失辨认和控制能力中的任意一种,都不承担刑事责任;其中任意一种能力有障碍都承担部分刑事责任。对精神病人,我国区分为间歇性精神病人和完全丧失辨认或控制能力的精神病人。后者不承担刑事责任。前者只在发病期间犯罪,不承担刑事责任;在间歇期犯罪还是要承担刑事责任,但应视精神状况,如果辨认和控制能力仍存在障碍可承担部分刑事责任。

   “不承担刑事责任只是说可以不坐牢,但相应的民事赔偿还是不能免除。”伍长康说,根据我国法律,杀人属于严重的侵权行为,应承担侵权赔偿责任,在经济上给予受害方适当赔偿。此案中,如果精神病人有财产则用该财产赔偿,如果没有财产,监护人则可能面临赔偿义务。

   伍长康说,根据我国法律,精神病人的监护人一般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等亲属,如果这些亲属中没有人适合担任监护人的,由当地居委会、村委会和单位担任监护人。

   “如果该精神病人是未成年人,那么他的监护人应该代为赔偿。”伍长康说,如果是成年人则要看他的监护人有没有过错。如果监护人监护不力导致精神病人跑到大街上到处杀人,监护人应赔偿相应损失。

   案发现场

   精神病人反复发作作案

   已成社会极大安全隐患

   对李恒毅进行司法鉴定的专家建议:国家统一强制治疗精神病人

   学生骂他神经病?李恒毅幻听

   9月30日,在湖南省芙蓉司法鉴定中心,何克应接受本报独家专访,详细介绍了对李恒毅一案鉴定的程序和让精神病人回归社会的看法。

   “他有幻觉,有幻听。有妄想,有情感方面的障碍。”何克应和记者举例说,当李恒毅一个人在办公室批阅作业时,在没有人的情况下,他能非常真切地听到有人骂他,说一些对他不利的话。

   “他说,他听到那个学生骂他是癫子、疯子,是神经病。”但根据警察调查,被摔死的女生并没骂他。从这些描述可看出,李恒毅当时就处在发病期,属于幻听。

   何克应说,从法医学角度看,李恒毅处在精神分裂症的现症期,作案时缺乏辨认作案行为的能力,没有刑事责任能力,建议长期监护治疗。

   精神分裂症是重性功能型精神病,是精神病中最难治的,被称为“精神癌症”。从2001年开始,李恒毅出现了精神不正常。类似李恒毅这样的精神分裂症,如果药物治疗有效的话,经过一个疗程(3个月)治疗,有四分之一左右的患者可达到临床治愈,症状会消失。但社会功能的康复则根据每个病人的情况不同而定。

   服药不及时 是李恒毅发病主因

   2003年10月~12月,李恒毅在永州精神病院住了58天的院,出院时的诊断说明是接近治愈。为什么没有全部治愈后才出院,何克应解释称,现在精神病患者没有完成治疗疗程提前出院的很多,这里主要是费用、家庭认识的原因。

   “50%的作案病人在第一次治疗时都没有得到完全的治疗。他的发病特点就是反复发作,有些是由于没有及时吃药治疗,有些即使坚持服药,有一部分病人也会发病。”

   记者调查,李恒毅2003年12月出院时,永州市精神病院的医生曾开了半年的药,叮嘱家属督促他吃药,服药后到医院复查一次。但直到2006年9月20日事发后,记者到李恒毅家里采访,李母悲伤地说,儿子的药现在还没有吃完,有时她甚至跪求儿子吃药。

   “服药不及时,可能也是他精神病复发的一个重要原因。”专家认为,作为精神病院,现行法律没有规定,现实条件也不可能要求它去对每个曾经住院治疗过的精神病患者跟踪。

   精神病人反复发病作案应受重视

   据何克应介绍,近年来精神病人作案的比例越来越高,每年到该中心申请司法鉴定的有300多例,数量呈上升势头。全国几百家从事精神病的司法鉴定中心里每年都能重复鉴定到类似的病人。

   “大家法律意识增强了,精神病人作案后,通过司法鉴定是精神病人后被无罪释放。可没有进行很好的监护治疗,结果又发病又作案,又再次鉴定,如此循环,对社会造成很大威胁。”

   为此,他和该中心的专家一致呼吁,国家应加大投入,重视精神卫生工作,把这些精神病人集中起来统一强制治疗。

   相关链接

   昆明:政协司机闹市撞死4人 幻觉

   今年2月25日,昆明市政协办公厅行政处车队驾驶员林清旗驾驶公厅机关一台帕萨特,在昆明市闹市连续撞人,造成4人死亡、22人受伤。日前林清旗被判处死缓。

   经司法精神病医学鉴定,被告人林清旗在作案时患有精神疾病,属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但受害者家属表示怀疑:如果林清旗真有精神问题,那么他怎么可能开车这么多年,而且是给领导干部当驾驶员?

   上海:奥迪闹市连撞9车 还是幻觉

   先后撞蹭9人及9辆机动车的上海“奥迪车连续肇事案件”,日前经华东政法学院司法鉴定中心精神司法鉴定,肇事驾驶员李某案发时患有妄想阵发,对本案无刑事责任能力。经查,今年5月24日12时40分,司机李某在驾车途中,幻觉被人骑摩托车追杀,连续撞倒9名行人9辆车。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肇事车车主已承担相应的道路交通事故赔偿责任。 (综合新华社、春城晚报)

   相关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我国颁布的《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明确规定教师必须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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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0-22 17:37:33 | 显示全部楼层
枪毙他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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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0-24 11:24:19 | 显示全部楼层
是不是真的有神经病都不知道

唉.可怜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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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0-24 11:49:29 | 显示全部楼层
可怜的小妹妹就这样~~~她还有好长的人生没有去体会呢?

真搞不懂那个学校是干什么吃的,一个犯有病的人也让他去当老师?为什么不为孩子想一下呢?

人的生命有时真的很短暂,不知在哪一该自己就会被无情的带走了,

孩子的母亲在突然之间肯定接受不了一个活蹦乱跳的女儿离去,以后不能看着女儿吃饭,听着女儿叫妈妈了.她是何等的痛苦,

就应他是精神病不追究吗?我觉的应该追究学校的责任,身体不好的人应该呆在家里好好的休息,为何还让他来教课?为什么发生这么大的事,教师们没有人站出来?

真的可以看出如今的社会有多么的黑,有时真的对现实的生活失去了信心,

很多事情明明是不该发生的,去偏偏发生,只是叹息,希望小妹妹下辈子能过的好一些,生命可以精彩一些,来补偿她的今生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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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0-24 15:50:59 | 显示全部楼层
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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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0-26 17:47:42 | 显示全部楼层
[glow=255,red,2]什么世道啊.[/glow]


                    [s:19]  [s: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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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0-27 11:29:21 | 显示全部楼层
下面是引用疯狂的石头于2006-10-24 11:24发表的:
是不是真的有神经病都不知道

唉.可怜呐


谁知道啊。这世道。。。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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