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简称第八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将于2007年在广州市隆重举行,经第八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筹委会批准,于2004年11月至2005年5月向社会各界征集第八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会徽、会歌、吉祥物、宣传画。
本次活动旨在通过征集第八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会徽、会歌、吉祥物、宣传画,在全国传播第八届民族运动会“团结、强健、奔小康”主题,弘扬中华各民族的优秀文化与人文精神,广泛宣传第八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
一、应征会徽、会歌、吉祥物、宣传画作品创作要求
(一)应征作品的风格、形式不限,但必须是原创,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
(二)充分体现“团结、强健、奔小康”的民族运动会主题。
(三)体现中华各少数民族和岭南独特的文化底蕴和人文精神。
(四)充分表现第八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是“中华各民族的奥运会”理念。
(五)具有新时代民族团结特征与高水平的艺术表现力和感染力。
(六)应征作品应明显区别于历届民族运动会会徽、会歌、吉祥物、宣传画和其他全国性主要体育赛事的会徽、会歌、吉祥物、宣传画。
(七)会徽、会歌、吉祥物、宣传画的创作设计内涵要求健康、向上,主题突出,能传递出新颖的艺术形式和青春活跃的气氛。同时,要注意2007年的生肖属相,是10个信仰伊斯兰教的少数民族的禁忌,要防止伤害民族感情。
二、会徽、吉祥物、宣传画作品设计要求与征集形式
(一)会徽、吉祥物设计要求
1、用彩色图形设计(会徽最多不超过4色),具有一定的构成规则,构图、创意独特,图案清晰流畅,色彩简明大方,寓意贴切,有强烈的时代感和视觉冲击力,给人以深刻印象,要有鲜明的象征意义和体育韵味;
2、在多种载体和环境中能够和谐、大方,吉祥物要有活泼可爱、吉祥快乐的艺术魅力;
3、必须是彩色原稿件,并能以不同的比例尺寸清晰显示;
4、设计纸张规格为正度8K或16K。
(二)宣传画设计要求
1、宣传画为每套8幅(可设计不同风格的二套),单
幅规格为60cm×90cm,竖式构图;
2、每幅作品必须具备主标题“第八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含英文)”、会徽、吉祥物、主题口号“团结、强健、奔小康”作为设计基本元素,应包含在画面内使其成为宣传画的有机组成部分;
3、每套作品中应有一幅以会徽为主画面,一幅以吉祥
物为主画面;
4、色彩明快、内涵深刻;
5、体现体育健儿奋力拼搏、为国争光的体育精神和广州各族人民热情好客、文明友好的精神风貌。
(三)征集形式
应征人可单独参与会徽、吉祥物任何一项设计,但宣传画设计者需同时配套设计会徽与吉祥物。应征会徽、吉祥物、宣传画作品须黑色底板装饰。
三、会歌作品的二种征集形式
(一)征集会歌歌词
应征人根据作品的创作要求,独立创作歌词。由评委会在应征歌词的作品中评选出3首优秀歌词并在有关媒体发表,供曲作者谱曲时参考。
(二)征集会歌歌曲作品
1 应征人根据作品的创作要求,独立提交会歌歌曲应征作品(曲谱和歌词的组合)。
2 应征人可根据主办方在媒体上公布的入围优秀歌词进行谱曲。由专家组成评委会在会歌应征作品中评选出3首入围作品,再从入围作品中遴选出第八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会歌。
四、应征作品提交方式
应征人应提供以下资料和文件:
(一)应征人简介(包括获奖情况)、作品创作理念的描述各一份;
(二)应征人姓名(或单位名称)、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和个人有效证件的复印件,以团体名义提交作品的应征人须提交相关资质证明一份;
(三)签署《著作权确认书》请点击:
在此下载文件
(四)应征会徽、吉祥物或宣传画的作者应交作品一式二份;
(五)应征会歌的作者,应交音响作品一份(磁带、CD或MD等形式均可);作品歌谱10份,歌谱是指曲谱和歌词的组合,曲谱应以简谱或五线谱形式提供。
五、评选方式
此次征集第八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会徽、会歌、吉祥物、宣传画,每项评选都采取初评、复评和终评三个阶段。第八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筹委会将聘请国内知名专家组成评委会对应征作品分类进行评选。本次活动得到广东省美术家协会、广东省音乐家协会等单位的协助;在评选过程中将请广州市公证处对评选进行全程公证。
六、奖励办法
第八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会徽、会歌、吉祥物、宣传画作品征集活动,每项各设置以下奖项:
(一)特等奖:1件
颁发证书及奖金人民币30000元。
(二)金奖:2件
每件颁发证书及奖金人民币5000元。
(三)银奖:5件
每件颁发证书及奖金人民币1000元。
(四)铜奖:15件
每件颁发证书及奖金人民币500元。
(五)纪念奖:80件
每件颁发证书及奖金人民币100元。
(说明:请获奖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自行纳税)
七、截止日期、评选结果公布与联系方式
应征作品须在2005年5月20日之前送达或邮寄至第八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筹委会宣传部(以邮戳为准),评选结果将于2005年7月初公布。
八、有关说明
(一)应征人寄送的有关资料、文件等概不退还。
(二)应征人签署《著作权确认书》,应征作品的著作权即归第八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筹(组)委会所有(作者享有署名权),应征作品的著作权自始归属第八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筹(组)委会所有,筹(组)委会有权决定作品的修改方式和作品的使用方式,应征者对此无权干涉。
(三)本征集活动由第八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筹(组)委会宣传部负责解释。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小北路183号10楼第八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筹委会新闻宣传部
邮编:510045
电话:83555653、83555703
传真:83555819
附件:
著 作 权 确 认 书
第八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会徽、会歌、吉祥物、宣传画作品是受第八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筹备工作(组)委员会(简称第八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筹(组)委会)应征创作的作品,著作权属于第八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筹(组)委会所有,会徽、会歌、吉祥物、宣传画作品的著作权人为第八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筹(组)委会。应征人根据第八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筹(组)委会会徽、会歌、吉祥物、宣传画的创作要求创作的会徽、会歌、吉祥物、宣传画作品,应征人不享有著作权。著作权人有权通过适当方式公布会徽、会歌、吉祥物、宣传画的创作单位和应征人姓名,并根据会徽、会歌、吉祥物、宣传画征集启事的规定对入围作品和最终入选作品的应征人予以奖励。
特此确认。
应征人(签名):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