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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问合肥市“房屋维修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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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2-23 17:00:0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关于“房屋维修资金”问题,本刊已经连续报道五期了,在这五期中,我们分别从房屋维修资金的使用疑惑、征收办法、维修范围、管理举措、具体实施等五方面进行了全方位报道,下面我就前五期报道中,读者反映最为热烈的话题整理一下,请合肥市房产局财务处夏建辉处长为我们进行逐一解答。

  一问:没缴“房屋维修资金”房子需要维修怎么办?

  夏处长(以下简称夏):这种情况在以前也有许多业主来询问过,合肥市目前这种情况还有很多,因为这部分小区基本上都建于2000年前,那时合肥还没有征收“房屋维修资金”,因此,这类房屋需要维修,在现行的房屋政策对这方面还没有做出明确指示的情况下,那只有自己先出钱维修。

  二问:屋顶漏水,物业为何说是中等维修?

  夏:何为小修,何为中修,又何为大修,这个判定标准的文件都还没有出台,连我们都界定不了,物业公司怎么能肯定屋顶漏水属于中修?小区业主在所缴纳的“小区维护费”,主要就是用于小区里一些公用设施的维护和修理。

  三问:为何缴了“房屋维修资金”,房子损坏了还不能修?

  夏:并不是业主缴纳的“房屋维修资金”,不给修理,主要是现在有关“房屋维修资金”到底如何使用这一块还没有文件出台。有业主提出为什么不把钱放在小区业主委员会那里,这主要是考虑到这样做不太妥当,在别的一些城市也出现过把“房屋维修资金”放在小区业主委员会那里,结果出现被挪用的情况,我们正是基于这方面担忧才没有这么做。

  四问:“房屋维修资金”的收费标准为何不一样?

  夏:在2000年合肥刚开始征收“房屋维修资金”的时候,我们规定“房屋维修资金”的征收标准是3%,但近年来,随着房价的飙升,小区建筑面积的逐渐扩大,从降低老百姓购房成本的角度出发,我们向有关部门提出了把“房屋维修资金”的征收标准降到2%,目前这个提议正在审议,请大家关注一下最近的房产新闻,相信很快就会有结果。

  五问:是否只要是公共维修面积损坏了都可以使用“房屋维修资金”?

  夏:并非是小区里所有的公共维修面积损坏了都可以用“房屋维修资金”,“房屋维修资金”是用于小区共用设施损坏达到大修标准时,才能用的,虽然现在关于“什么情况下是大修”的标准还没有出台,但这笔钱的使用方向是毋庸置疑的。

  『记者手记』

  房子到底什么时候才能修好?

  “房屋维修资金”的使用,牵动着千家万户居民的住房安全问题,合肥市从2000年开始征收房屋维修资金,6年过去了,由于种种原因,房屋维修资金到目前为止一分钱都还不能用,老百姓的房子需要维修怎么办?

  其实,老百姓的想法很简单,“我缴纳了房屋维修资金,现在只是想把损坏的房子修好而已。”在采访中,我也不止一次地向有关部门询问,“房屋维修资金”到底什么时候能用,如若“房屋维修资金”一直不能用,那损坏的房子就不修了吗?既然现在使用“房屋维修资金”已陷入了“僵局”,那就不妨多听听业主们的意见,让他们多献良策。

  同时,我们也希望有关部门尽快出台有关《房屋维修资金使用细则》,天气已经渐入隆冬,现在有好多破损的房屋,正等着用这笔资金去修补房屋的裂缝,祝福他们能在2006年的春节来来之前有一个“温暖”的家。 ·文/本报记者 陆慧敏·

来源:逍遥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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