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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男子主义仍然存在"--有房的女人嫁人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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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3-8 13:42:05 | 显示全部楼层

"大男子主义仍然存在"--有房的女人嫁人难!?

现在,越来越多的未婚女性开始自己买房。但女性彰显独立、自强的买房行动有时却给她们的“终身大事”带来尴尬……
有房的女人嫁人难?
■楼市凸现“她时代”
昨天,《上海楼市凸现“她时代”》一文,报道了上海女性购房者越来越多的现象。不只上海,在北京,越来越多的年轻职业女性也在婚前便购买了属于自己的住房。某网站做过一次关于女性买房的调查,对“如果我有钱,第一件事是买房子”一项,超过一半的女性认同了这种愿望。
这种愿望在30岁以上的白领单身女性身上更为明显。某知名外企女员工刘小姐告诉记者:“我们公司,大部分单身女性都自己买了房。以后要是结婚了,自己的房子还可以租出去呢。我觉得这既是为了追求独立的生活,又是一个不错的投资。”心理学家对此现象分析说,从心理学角度讲,女性比男性更需要安全感,需要平稳丰富的生活,因此女性也比男性更渴望买一套属于自己的房子,来细心经营生活。
■房子成了婚姻瓶颈
有了房子,不少单身女性却发现,自己的房子竟成了婚姻大事的障碍。
去年年底刚刚买了房子的夏小姐告诉记者,她是外地人,在北京好几年了。去年,她狠心买了一套房子。“不知道为什么,当我把买房的消息告诉身边的男同事之后,有几个原来经常给我打打电话、没事儿一起去吃吃饭,有点‘那个’意思的男同事都好像有点不大自然起来,有的人甚至不怎么来往了。”
在某报社工作的小吴也有着相同的“遭遇”。今年31岁的小吴现在依然单身,去年买了房子之后,一些忙着给她介绍朋友的人“介绍”时总不忘说一句,“人家女方有房。”小吴说:“这句话好像是加大我的‘砝码’似的,但是有的男人,特别是没有买房的男人,听说我有房后反而态度犹豫起来。”
■大男子主义仍存在
女士买房而难嫁的现象,并不是房子惹的祸。带来这种问题的关键在于社会男女观念的固化。
多年以来,社会上一直存在着一种观念,认为男女关系中男方应该在经济上处于强势地位,认为买房子天经地义是男人的事儿。
女性专家表示,现在讨论男女平等,不能忽略经济方面。对于家庭来说,男女在经济地位上首先是平等的,尤其是当今,随着知识女性越来越多,家庭中男女经济谁强谁弱都很正常,没必要比较。
红枫妇女心理咨询中心主任、多年研究妇女问题的王行娟告诉记者,随着女性文化的普遍提高,女性的自我意识在不断增强,男女平等的情形在不断改进,但社会上还是有很多不平等的情况出现。
“改变需要各方的努力,特别是女性的自强、平等意识。”王行娟强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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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3-8 14:53:47 | 显示全部楼层
“公开”、“公示”是今年高招的两大主题

来源:江淮晨报  

  江淮晨报3月8日讯 去年高考期间曝光的北航招生乱收费案件引起全国极大反响。昨天,在全省教育系统纪检监察工作会议上,教育厅厅长陈贤忠表示:在今年高校招生工作中要实施“阳光招生”,规范高校招生行为。


  我省要求在今年高招过程中,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招生资格、录取信息、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重大违纪事件及处理结果要做到“六公开”。实行招生信息社会公示制度,公示高校招生章程和规则,公示所有享受特殊政策考生的相关信息,公示所有考生录取结果,凡是未经教育行政部门和高校公示录取结果的学生,一律不承认其学历;严格执行招生各项政策,严格控制本科的预留计划比例,严格实行“限学校、限人数、限范围”定向招生政策,对享受照顾性政策的考生资格要严格审查,加强艺术院校和艺术专业招生的监督,专业测试合格的考生也须公示,加强高水平运动员、少数民族预科班、民族班和独立学院的招生管理与监督;严格实行高校招生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招生违规违纪实行领导责任追究。

  据介绍,去年在皖的82所高校中,尚未发现与录取挂钩的乱收费行为,但其他形式的乱收费现象不同程度存在。其中包括某高校将违规收取的补考费、重修费等私设“小金库”,被检察机关予以没收,多个部门负责人被传唤;招生考试中的违纪舞弊问题仍不断发生,一些社会中介和个人非法介入招生考试及录取工作。

  另悉,对于众多考生、家长关注的高考自主命题一事,记者了解到,高考自主命题一个科目须40万到50万元的成本。

  又讯 高中择校生比例将每年降5%,违反这一规定的省示范高中将被撤消“示范高中”称号,这是我省今年中招的一个新政策。

  据悉,我省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的比例今年下调到30%,明年将降低到25%,并逐年下降5%。(汪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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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3-8 14:55:24 | 显示全部楼层
2004安徽十大侵权案曝光 10个品牌及单位受查处

来源:中安网

  合肥晚报3月7日讯 今天省消协对外发布去年全省十大消费侵权案。

  这十个案件分别是:

  1.事件:劣质棉种酿减产,获赔:94万元

  曝光商品:上海“效力”牌新中棉所29F1棉种

  去年7月,宿松县复兴镇消协分会陆续接到棉农投诉,反映上海“效力”牌新中棉所29F1棉种种植后虽长势喜人,但不抗枯萎病和黄萎病,且结桃率低。专家调查发现,此棉种是劣质种,结桃率仅有其他棉种的40%,年亩产不会超过100公斤,比往年至少减产60%,复兴地区种植这种棉种就超过4000亩。经查,此种子的3级经销商分别是安庆恒丰种子经营站、合肥蜀丰种子销售有限责任公司和上海市种子公司。经调解,3级经销商共同赔付棉农94万元。

  2.事件:防盗锁竟然不“防盗”

  曝光商品:“王力”牌防盗门

  去年8月,安庆市城区连续发生多起利用专用工具打开“王力”牌防盗门入室盗窃案,被盗的防盗门都是使用A级防盗锁。安庆市公安局建议市民:将A级防盗锁尽快更换成B级防盗锁。据市消协了解,王力集团在旧锁回收的前提下,消费者换锁需支付200元至250元,消费者不满。经调解,换锁费用降低到70至120元,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60多万元。

  3.事件:捆啤爆炸炸伤左眼,获赔:7万元

  曝光商品:龙津牌啤酒

  舒城阙店乡关山村王某,在家里吃饭拿起龙津牌啤酒时,被捆啤炸伤左眼,经诊断左眼爆炸伤、角膜巩膜穿透伤、前层积血,公安技术鉴定为八级伤残。经调解,生产厂家一次性支付7万元医药费、交通费等。

  4.事件:楼房里埋下“漏电线”,获赔:4.8万元

  曝光单位:太和县城关建筑公司

  太和县太和中学8号楼共30位住户集体投诉称,他们居住的住宅楼在安装供电线路时被偷工减料,存在着严重的安全隐患。经有关部门实地检查情况属实。太和县城关建筑公司承建时,供电线路在施工过程中没有按图纸安装,而是少用电线、使用低规格电线牟取非法利益。经协调:由该建筑公司出资4.8万元,消协委托县供电公司对供电线路重新改造。

  5.事件:除草剂也“除”农作物,获赔:2.6万元

  曝光商品:“尤利麦没草”除草剂

  定远县能仁乡三塘村南沈自然庄王祥明等6名农民到定远县消协投诉称,他们2月在当地农药经销商沈某处购买了江苏省宜兴市农药厂生产的“尤利麦没草”除草剂。到6月中旬,凡喷施了除草剂的土地所种植的玉米、黄豆均枯萎、死苗。最后经销商一次性赔偿损失2.6万元。

  6.事件:购物竟被王水烧伤,获赔:2.1万元

  曝光单位:红星路北侧巷内模具店

  10月15日上午,合肥张女士在红星路北侧巷内模具商店购物,店中的另一位营业员正向另一顾客推销瓶装的模具清洗液——王水,顾客没有拿稳,失手将王水倒在张女士身上,严重烧伤其臀部和小腿。经庐阳区消协调查认定:店主戴某有义务、有责任为消费者提供安全的购物环境。最后由店主戴某一次性赔偿张女士医药费、误工费、精神损害费等共计2.1万元,那位跌落瓶子的顾客责任,由店方向其追偿。

  7.事件:宫内孕误诊为“宫外孕”,获赔:8000元

  曝光单位:太湖县人民医院妇产科

  太湖县郑远峰妻子患腹痛,住进太湖县人民医院妇产科,被诊断为宫外孕和盆腔炎,给服抗炎及保守治疗宫外孕的药品,但几天后病情仍未缓解。投诉人将血清标本送到宿松县人民医院化验,检查结果属正常怀孕,这时医生仍坚持为“宫外孕”,他俩到省立医院检查,再次确诊为正常宫内孕,且胎儿存活。县消协接投诉后调解,医院向投诉人赔偿医疗费、护理费等费用共计8000元。

  8.事件:热水袋爆裂烫伤婴儿,获赔:1.65万元

  曝光商品:红双喜牌热水袋

  蚌埠市消费者盘付英花5.5元购买一只扬州尚福乐旅游用品公司生产的红双喜牌热水袋,当晚给其11个月小孩暖脚时,热水袋爆裂,大面积烫伤婴儿下体和背部。经蚌埠市禹会区消协调解,该公司一次性支付消费者1.65万元医药费和精神损失费。

  9.事件:拿房钥匙请交“开门费”

  曝光单位:福星嘉苑小区开发商

  合肥福星嘉苑81户购房户集体投诉称,与福星嘉苑开发商签订的交房日期是2003年12月31日,可2004年1月2日得通知拿房子钥匙时发现,开发商要求他们将办理房产证费用和半年物管费一并交齐才行,但开发商拿不出该商品房验收合格证明以及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使用说明书。经多次说服,开发商同意对9位尚未办理交接手续的消费者支付从2004年1月1日起到2月17日止2‰的补偿费;已办理交房手续的,每户退还2个月物管费,对81户消费者投诉中的交通费、通讯费和材料费等补贴2500元。

  10.事件:轮胎途中爆裂酿祸,获赔:1.2万元

  曝光商品:三无轮胎

  太和县旧县镇陈某在城北关许某处购买两只拖拉机轮胎,回家安装时发现其中一只无厂名、厂址和中文标识,前往淮北运水泥返回的路上,安装在左前轮的轮胎爆裂,拖拉机方向失控、撞伤2人。经协调,经销商许某一次性支付陈某1.2万元为补偿金。(王蓉、胡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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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3-8 15:02:22 | 显示全部楼层
丈夫暗卖家产迎“野花” 妻子知情后“以牙还牙”

来源:江淮晨报 

  江淮晨报3月8日讯 一名已有家室的男子在外打工期间偷摘“路边的野花”,并暗中变卖家产,准备换成彩礼迎娶新人。其妻发现家庭资产“流失”严重,遂起疑心,通过“内查外调”得知该男欲抛弃自己后,也暗中将剩余家产转移到自己娘家。近日,淮南市大通区上窑镇上演了一场闹剧。


  3月2日18时许,淮南市110接到报警:大通区上窑镇某村一对夫妻正在家中打架。民警赶到现场将二人拉开,民警发现这户人家室内空空如也,十分纳闷。经了解,这对夫妻丈夫姓王,妻子姓刘。王某一年前在外打工与一名女青年擦出了“爱情的火花”。近日,王某回到淮南暗中将家里的拖拉机变卖,筹划与刘某离婚。刘某感觉家中的家什越来越少渐起疑心,当通过“侦察”得知小王已移情别恋时,也暗中将家里的麦子卖了,并将黄豆等粮食“转移”到了娘家。当天下午,二人面对徒有四壁的“空家”展开了“激战”。

  民警当即对二人进行了批评,并告知双方应合法处理家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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