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勉强开放收费惹争议 小区活动室三重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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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4-26 16:24:4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勉强开放收费惹争议内容单一

   近年来,很多新建小区都把小区活动室、小区会所作为必备的生活配套设施,而且已成为开发商用以提升楼盘整体品位的一个新卖点。可有时候当居民入住后才发现,自己家门口的小区活动室竟然不开放,成了一种噱头和摆设,即使开放,还要另外收取居民一定的费用,而一些已开放的活动室因为活动设施单一,几乎成了棋牌室。昨天,记者走访省城多个小区后发现,在实际运作中,小区活动室面临着不少尴尬。

  尴尬一:开放还是关闭?

   一个交房入住已近四年的小区近日突然张贴出一张关于小区活动室开放的说明公告,这在小区居民中掀起了不小的波动。“自入住以来,小区的活动室一直都是闲置的,业主们连一个娱乐、休闲的场所都没有,真是可惜。”家住省城奥林花园的程女士告诉记者,现在活动室终于能开放了,这对广大居民来说肯定是个好消息,老人可以在这里打打牌,年轻人还可以来打乒乓球,丰富了大家的业余生活。

   而省城和煦园的袁先生则对自己小区活动室的存在一无所知,“我们年轻人不觉得什么,天天早出晚归的,但老年人肯定需要一个活动室。”记者在走访时发现,省城不少小区都配有活动室,但有相当一部分都闲置了,或是经营不善关闭,还有少数活动室成了小区物业公司的办公用房。

   “小区有活动室毫无疑问要向居民开放。”合肥市房管局物业管理处的钱处长表示,按照规定,小区内应该设有一些公共配套设施,比如车库、绿地等,但对活动室没有明确要求。如果小区配备了活动室,必须对内部业主开放。安徽世邦律师事务所的陈发俊律师认为,业主在买房时,如果跟开发商有关于活动场所方面的约定,一旦入住后,没能享受到应有的服务,可以依据约定追究开发商的违约责任。

  尴尬二:收费还是免费?

   小区活动室开放了,收费还是免费,这成了不少居民关心的话题。昨天下午,经居民指点,记者来到刚刚开放的奥林花园社区活动室,一间20平方米左右的空间放置了一张乒乓球桌,几张棋牌桌和麻将桌,但没有居民来活动,物业管理人员表示平时来的人并不多。

   据了解,现在省城一些旧小区的活动室大多由社居委免费提供,属于公益性质,而一些新建小区的活动室则由物业来管理,从经营成本和管理上都是要收取一定的费用。记者调查发现,小区里的活动室普遍收费在每人每次2元以上,而很多小区活动室人气不旺的一个关键原因就在于收费惹来的争议。“算算看,去一次就得花两块钱,这花销也太大了吧!”奥林花园小区一位老人表示,收费还是高了些。家住西园新村的高先生对他们那里的活动室每次一元的收费表示理解,认为经营活动室肯定需要人员工资、水电费等各项成本支出,只要收费合理,让居民交一点钱是可以接受的。而在亳州城小区,由社居委办的小区活动室几乎是免费向居民开放的,小区活动室内的图书室、亲子园因为免费开放而大受居民欢迎,每天光顾的人很多。

   对此,一些居民认为,这种社居委式的“免费午餐”还可以扩展到新建小区,毕竟小区活动室从某种程度上说也是小区的公共设施,应属于全体业主所有,而很多小区的活动室其经营面积并不大,维护成本不高,小区业主每次缴纳的物业管理费足以承担活动室的经营成本。合肥市房管局物业管理处钱处长认为,由于目前小区活动室公共设施产权上的不清晰,小区活动室以及会所的管理有些混乱。他表示,现有小区的活动室一般都是由物业公司经营或经物业以出租的形式经营,情况不容乐观,经营较为艰难。

   尴尬三:单一还是多样?

   “说是小区活动室,其实成了完全的棋牌室。”家住钢苑新村的李女士告诉记者。小区里的活动室很小,一般都是一些老人在里面打牌,活动内容太单一了。小区居民心中理想的小区活动室是怎样的呢?记者在社区随机采访了一些居民,“公益性质”“多种项目”“收费合理”等词语出现的比例很高。居民普遍认为,现在很多小区活动室要不经营项目单一,只作棋牌室用,要不收费过高,感觉形同“鸡肋”,食之无味,弃之可惜。

   单一的经营让很多小区居民享受不到活动室带来的便利。“有时想在小区活动室打打乒乓球,可惜没有合适的场地。”省城的方先生抱怨道。家住安居苑的吴小姐在小区活动室办了一张瑜伽健身的年卡,同时,小区活动室内的“宝宝未来园”,在早期教育的方式方法上给小区不少初为父母的业主提供了专业、系统的指导,也很受居民欢迎。

   记者在探访时还发现,一些高档小区配备的小区会所经营项目比较多样。在栢景湾小区,记者看到,其小区会所的建筑面积足有4000平方米,设有咖啡厅、美容院、网球场、乒乓球馆、游泳馆等,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会所的产权属于开发商,提供多功能的服务。钱处长表示,从便民的角度看,小区活动室和会所都要提倡多种类经营,为业主提供高质量服务,但同时也要制定业主可以承受的收费标准,做到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并重。(孙钥、夏丽霞)

来源:新安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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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4-27 16:49:24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知道我们广大的 业主 什么时候才可以真正成为 主人 啊 [s: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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