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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部:中方强烈反对日任意解释战争索赔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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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4-28 10:47:2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新华网北京4月27日电 外交部发言人刘建超27日表示,中方对日本最高法院当天就中国政府在《中日联合声明》中宣布放弃对日战争赔偿要求的条款任意进行解释表示强烈反对。

有记者问:日最高法院27日就日本侵华期间中国受害劳工针对日本建筑企业“西松建设”的索赔诉讼案做出终审判决,认为“中国政府在《中日联合声明》中宣布放弃的对日战争赔偿要求包括个人等的索赔权”。这是日本最高司法机构就中国政府放弃对日本国的战争赔偿要求问题单方面做出的司法解释。请问中方对此有何评论?

刘建超说,中国政府在《中日联合声明》中宣布放弃对日本国的战争赔偿要求,是着眼于两国人民友好相处做出的政治决断。我们对日本最高法院不顾中方多次严正交涉,对这一条款任意进行解释表示强烈反对。

刘建超指出,日本最高法院就《中日联合声明》做出的解释是非法的、无效的。我们已要求日本政府认真对待中方关切,妥善处理这一问题。超说,日本在侵华战争期间强征和奴役中国人民,是日本军国主义对中国人民犯下的严重罪行,也是迄今尚未得到妥善处理的现实的重大人权问题。中方已要求日方,以对历史负责任的态度,妥善处理有关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日本国政府联合声明》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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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背景资料

西松建设案的由来

1944年,360名中国劳工被西松组强掳到日本广岛从事重体力劳动直至日本战败,其中29名劳工被折磨致死或死在返回中国的轮船上。1998年,5名中国劳工及死亡劳工家属向广岛地方法院提起诉讼。

2003年7月,广岛地方法院一审判决,虽然认定了西松建设的侵权事实,却以中国人的请求权失效为由,判决中国人败诉。

2004年7月,广岛高等法院作出了中国人原告全面胜诉的判决,判定西松建设的时效主张是滥用权力的行为,认定中国人有请求赔偿的权利,判决西松建设给予赔偿。西松建设不服上诉至日本最高法院。

2007年1月,日本最高法院作出“决定”,3月16日重新开庭,仅就“中国人损害赔偿请求权”进行辩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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