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开发商多头卖房,滁州市某条路上的一套房子居然卖给3户人家,产生了“有房无证”、“有证无房”和“既无房又无证”的3位“买主”,这些买主都自称已经花费了10余万甚至数十万巨款……
产生争议的是位于滁州市丰乐南路113号一幢有20套商住楼的建筑。在数年时间内,这个以单位名义开发的20套商住楼,被单位负责人张某以不同的名目分别卖给了多人,最终导致纷争四起。这其中,胡女士、张女士和王女士都“买”了其中的一套。为了争取自己的利益,几年来她们为了这套有争议的商住房,相互之间打了几年的官司。
有房无证买主:
此房已抵押给我
虽然法律上还没有承认房子是属于自己的,但胡女士一直是这套商住房的实际占有者。胡女士告诉记者,2000年她当时以30万元的价格最早购买了滁州市刨花板厂开发的另外两套商住房,在签订了“购房合同”后并交纳了15万元的“定金”。
然而,该厂并没有按照约定交房,随后,胡女士又与厂方和建筑方孙某共同签订了《抵押合同》,合同称厂方若不如约退款,就将此2套商住楼房抵押给胡女士。此后,厂方并没有如约退款,该房自然就抵押给了胡女士。
胡女士说,从拿到房钥匙的那天起,她已经在这里生活经营了4年多。然而,直到去年3月,一位张女士手拿“房产证”突然找她要房,胡女士才知道除她之外,还有另外一个买主。一段时间内,两家闹得不可开交,后来还是在警方的协调下才暂停了闹剧。
有证无房买主
我是唯一合法房主
无证无房并不意外,但持有合法的“房产证”也得不到房子,张女士更是一肚子苦水。
她说,2005年10月,她在卖了自家的住房后,又东挪西借好不容易凑齐了41万才买下了这套商住楼,光交纳各种手续费和房产税就达3万元多,说着,她拿出各种各样一摞单据。
“没有想到,花了这么多钱,到头来却没有房子。”张女士说,当初她也是经熟人介绍后,又察看了开发方相关手续,并请律师“参谋”后才决定买下了这套商住房。
由于巨额资金都陷进了这场官司,去年考上大学的女儿至今连学费都没有钱付。他们两口子都是下岗工人,平时仅靠卖煤挣点小钱勉强糊口。现在,他们连住房也没有了,真不知道以后的生活怎么过下去。但张女士始终坚信,他们肯定是这套房子的合法户主。
无房无证买主:
我签的是正规合同
虽然初次见面,只寥寥数言记者就能感受到王女士是一位有知识的人,但在花了12万之后,她“买”到的竟然是一纸“购房合同”。
王女士告诉记者,为了以防万一,在决定买房前她对开发单位及与其相关程序都进行了全面细致地了解,在确定没有麻烦后,才与被开发单位委托售房的当地某房产公司签订了建设部监制统一格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王女士说,这个过程应该说是规范和合法的。
在开发商“付房租”的承诺下,买房后王女士并没有急着要房子,看着房价一天一天在涨,王女士的心中一直美滋滋的。然而,直到2005年10月,当她得知她买下的这套房子的“房产证”已经办在了别人名下时,心中才骤然紧张起来。为了讨个公道,几年来王女士一直为房子打官司,反复奔波,耗费了大量精力。
■事件
▲胡女士身后就是“一女三嫁”的门面房,这一幢共有20套商住楼。
张女士花了40余万买来的就是这两张已经被法院“撤销”的房产证。
■法院判决
房产权证无效
都说房子是自己的,打官司就必然要分出个结果。日前,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终审判决中,以“缺少竣工验收证明、无售房发票和该厂没有开发及售房资格”为由,撤销了张女士的“房产证”,为这场旷日持久的房屋纠纷暂时画上了一个短暂的句号。
然而,对于这个结果,张女士并不服气。明明自己是经合法手续办来的“房产证”,怎么这么轻易就被“撤销”了呢?在接到二审判决后,张女士向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了申诉请求。目前,法院已经接受了她的申诉请求。
■律师观点
披露的问题很典型
上海光明律师事务所南京分所张纲律师告诉记者,此案所披露的问题耐人寻味。
首先,开发单位滁州市开发区刨花板厂并无商品房开发资质,却能顺利地拿到土地审批手续,这不能不说是与国家的相关法律政策背道而驰的;其次,无论是初始登记还是转移登记,工程竣工验收是办理房屋产权证书的前提条件,而本案所有的工程尚未竣工验收,该局就为其办理转移登记,这不能不说是一种典型的违法行政行为;第三,厂方在买卖商品房的时候并没有向国土资源管理局提供正规的发票,而国土资源管理局只凭双方提供的收据就办理相关的登记手续,并助长了企业逃税行为,最终被法院以程序违法撤销。
张律师认为,土地和房屋是百姓安身立命之所,作为具体的监管部门一定要严格依照法律规定办事,来不得办点马虎。
■最新进展
房产纠纷并未终结
法院判决后,目前的实际使用者胡女士似乎已经“赢”得了这场官司,暂时也没有人来找她要房子了。然而,法院并没有判决房子就属于她的,她还能办到“房产证”吗?胡女士的心里并不踏实。
胡女士说,现在那家开发房子的企业已经人去楼空,具体经办的负责人更是不见了踪影。要想将这么复杂的事情弄清楚,估计还要耗费很大的周折。不过,她已经做好了长期打官司的准备,毕竟这套房子是她们全家20多年的心血!
据了解,胡女士、王女士和张女士3人房产纠纷只是20套房子中的一个“案例”。采访中,记者了解到,除了这套已经产生纠纷的房子外,其余十余套房子的情形与这套房子相差无几。在此租房开饭店有四五年之久的周师傅告诉记者,这里每一套商住楼差不多都有好几个房主,她租的两间门面就曾经有5个人前来“收房租”。 ( 本报记者 叶素健 )
来源:新安晚报 |